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证书验证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校,中心幼儿园:
现将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证书验证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灵教职改[2014]6号)转发给你们,由于关系到教师们的切身利益关系,希各校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切实领会通知精神,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一、验证教师范围。
教师个人最高职称证在2012年以前(不含2012年)取得的,均属于本次注册范围。
二、所需材料的上交时间:务必填写好《广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证注册信息登记表》和职称证书原件,职称证书按照登记表的顺序叠放,于9月12日前上交到镇中心校(注:表格只需将电子版发到中心校邮箱sp6671045@163.com)。
三、表格的填写要求。
1、小中高、中学高级的职称填写到“高级职称”表格,如有参加全国统考获得的职称的填到“参加全国统考获得的职称”表格,小学高级、中学一级职称的填到“中级职称”表格,中学二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职称填到“初级职称”表格。
2、不能更改表格的格式,表格中的内容如证书中有的务必全部按照证书填写,特别注意:
务必小心核对教师的身份证号;
发文文号参照附件:《沙坪镇中心校职称过渡表二》;
送审日期统一填:2014-8-15
送审部门填:灵山县沙坪镇中心校;
送审人填:李铭斌
其他事项请严格按照上级通知要求进行执行,不明之处请联系办公电话:18077705835。
附件:
1、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证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我市2014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验证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3、职称证书验证注册信息登记表(共有四个表)
4、沙坪镇中心校职称过渡表二
沙坪镇中心校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