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教基教〔2016〕20 号
转发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严防寨卡病毒疫情的通知
各中学、中心校,县职业学校,县直小学、幼儿园,县特殊学校:
现将《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严防寨卡病毒疫情的通知》(灵政办电﹝2016﹞21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照通知精神,做好灭蚊消毒工作。
附件:灵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严防寨卡病毒疫情的通知
灵山县教育局
2016 年3 月10 日
请各校、幼儿园按照通知要求执行,首先做好校园卫生清洁工作和防疫工作,完善相关的安全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