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灵教基[201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镇各小学中开展 “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活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3月
二、参赛对象
全镇各小学学生
三、参赛要求
1、书法作品内容、要求、投稿注意事项参照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
2、各校需上送作品数:
注:除各校需交作品数外,如有较多优秀作品,可多送。
3、上送时间
各校于2015年3月11日前将作品送到中心校辅导站,同时将《2015年度灵山县“墨香书法展示”活动选送作品登记表》发送到邮箱:346485729@qq.com。
联系人:林海珍 电话:13507775800
附件:
1. 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
2. 关于转发教育部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
3.2015年度灵山县“墨香书法展示”活动行选送作品登记表
沙 坪 中 心 校
二0一五年三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