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中心幼儿园: 为了加强代课教师和临教人员工资管理,规范工资发放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各小学、幼儿园所有在职在岗代课教师和临教人员(含县聘、临代、实习)办理工资卡,每月工资将通过银行进行支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需提供的材料:代课教师和临教人员本人在沙坪信用社开户的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一式一份(A4纸,如果是银行卡,要将身份证正面和银行卡一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没有办理银行存折的请及时到沙坪信用社办理。 2、交材料时间:以学校为单位,由各校(园)报帐员统一收集本校代课临教人员的相关复印件,于9月20日前交到我校财务室李铭超处,以便集中办理相关银行支付手续,逾期将会影响代课教师工资按时发放。 灵山县沙坪镇中心校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