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陕西、吉林两地个别幼儿园违规开展群体性服药事件的通报的通知
各校,中心幼儿园、永福幼儿园、石岭幼儿园、红太阳幼儿园、群丰幼儿园、海燕幼儿园、未来星幼儿园、向日葵幼儿园:
现将区教育厅、区卫生计生委《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陕西、吉林两地个别幼儿园违规开展群体性服药事件的通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文件要求对辖区内的幼儿园、学校(含民办)开展学生健康服务情况自我排查工作,重点检查是否有违规组织幼儿群体服药的行为。各校(幼儿园)根据排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材料包括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情况、学生常见病群体性预防工作情况、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今后工作打算等),与《学校健康服务管理排查情况统计表》一并于2014 年4 月8日上午10:00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中心校。(电子邮箱:sp6671045@163.com)
附件:
1、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陕西、吉林两地个别幼儿园违规开展群体性服药事件的通报》的通知
2、学校健康服务管理排查情况统计表
沙坪镇中心校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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