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清退会员卡专项活动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各校,中心幼儿园:
现将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清退会员卡专项活动的通知》(灵教纪监[2013]8号)转发给你们,希各单位认真按照通知精神做好相关工作,同时请一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未持有或已自行清退了会员卡的教职工,务必于2013年11月25日前,向本人所在学校(幼儿园)提交《个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并由各校建专档保存好。
二、11月25日前,各学校(幼儿园)将活动情况书面报告及《地区(单位)会员卡零持有报告》各一份盖公章后上交到镇中心校。再由中心校综合全镇各校情况上报县教育局监察室。
以上通知,希认真执行。
附件:
1、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清退会员卡专项活动的通知》
2、县纪委《转发自治区、钦州市关于在党政机关开展清退会员卡活动的通知》
沙坪镇中心校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