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沙坪镇2014 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校、中心幼儿园、永福幼儿园: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教育局《关于报送2014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各校(园)要对2014 年秋期学期本地适龄儿童入园人数和幼儿园招生学位数进行摸底预测,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作好招生统筹和预测工作
各校,幼儿园(含民办)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做好招生预案,于4 月底前完成本校当年适龄儿童(包括流动人口适龄儿童)入园人数和幼儿园招生学生数摸底预测工作。
二、规范招生行为
各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精神,招收符合入园年龄规定的各年龄段适龄儿童,秋季学期小班招生对象为3-4 周岁的幼儿。要优先满足小班以上幼儿园入园需求,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儿童或家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巧立名目以设置特色班、兴趣班吸引招生;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勾的赞助费。
三、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各校(幼儿园)要积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应提前一个月以上张贴招生公告,注明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和咨询电话等,并报中心校备案。
四、招生区域划分
各校的招生区域参照义教阶段进行划分。
五、材料上报
请各单位于4月28 日前将幼儿园招生计划表上报中心校,联系人: 李铭斌, 联系电话: 18077705835 , 电子邮箱:sp6671045@163.com。
附件:1.2014 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2.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 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
沙坪镇中心校
2014 年4 月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