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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小学、幼儿园:
为创设积极向上、和谐文明的幼儿园文化,为幼儿提供一个展示语言才华的舞台,促进我校幼儿园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让幼儿健康快乐地成长。根据灵教学前[2015]18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0月29日举办沙坪镇中心校幼儿园教师、幼儿讲故事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5年10月29日(上午幼儿组,下午教师组)。
二、比赛地点
沙坪镇中心幼儿园
三、参赛对象及分组
(一)参赛对象:各小学幼儿园、镇中心幼儿园(幼儿园班至学前班范围内)的教师、幼儿。
(二)比赛分组:分教师组、幼儿组进行比赛。
四、参赛规则及内容
(一)参赛规则
本次大赛为个人赛,一个故事讲述仅限1人,幼儿组选手的指导老师限报 1 人。
幼儿组:
1.故事内容富有童趣,与选手表现力相符。
2.讲故事使用普通话,语音准确,讲述形象、生动、流畅。
3.讲故事时间4 分钟以内。
4.讲故事允许配乐,但切忌喧宾夺主。
教师组:
1.内容健康向上,富有儿童情趣。
2. 普通话语音清晰、标准。
3.讲述富有感情,语言感染力强、符合人物性格特征。
4.讲故事时间5分钟以内。
5.仪表整洁,姿态语恰当。
(二)参赛内容
参赛故事内容:幼儿组、教师组故事均为自选。
幼儿组故事内容要求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内容积极向上、健康活泼、富有童趣;教师组故事内容要求思想健康、生动活泼、富有美感,重点突出,内容清晰。参赛选手可在原作品基础上进行适当改编 。
五、比赛形式
为了给全镇教师、幼儿充分展示才华的空间, 本次比赛采用层层选拔的方式,先由各校(幼儿园)自行组织选拔,各校选出教师、幼儿各1名参赛;镇中心幼儿园选出教师、幼儿各2名参赛。
六、比赛评审及奖项
(一)评委(待定)
(二)奖项:本次比赛教师组、幼儿组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幼儿组指导教师颁发相应等级的指导奖。)
七、其它要求
1、请于2015年10月22日前填写好选手报名表,并发送到辅导站邮箱:spfdz@163.com。(各选手如需配乐,请以mp3形式刻入u盘备用)。
2、中心幼儿园协作做好比赛相关工作。
3、参加活动单位、个人注意活动安全。
4、不明事宜请联系辅导站林海珍,电话 : 13507775800
沙坪镇中心校
二○一五年十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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