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抽查迎检工作的通知》(灵教基教〔2013〕23号)要求,教育部定于2013年6月中旬前对我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进行抽查。为提前做好准备,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各校,并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学习通知文件精神,并严格按照通知文件精神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二、各校要认真对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13〕209号)有关要求(注意查看该文件中的附件1:《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检查项目》),再次对本校办学行为情况进行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并按通知要求的检查项目做好自查报告和填写好附件2:《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参考表(学校级)》,形成纸质材料存档备查,自查报告和附件2请于6月12日前送一份中心校备查(自查报告发一份电子版到办公室邮箱:sp6671045@163.com)。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抽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2.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沙坪镇中心校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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