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中学、中心校,县职校、县教师进修学校,县直小学、幼儿园:
根据《灵山县教育局关于2015年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灵教人〔2015〕57号)精神,我县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材料审核时间
原定于6月15日至7月10日的现场材料审核时间调整为6月28日至7月9日。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6月28日—7月9日(申请对象请个人到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并于7月9日前务必把体检结果送交县教育局人事股)。
体检地点:灵山县人民医院体检科(体检表由人民医院提供)。
具体事宜,请联系灵山县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劳老师,联系电话:0777-6428351,15007873358。
灵山县教育局
2015年6月25日
特注:由于教师资格申请是网上申请,镇中心校无法知道本镇是谁申报,因此各校务必向全体教师传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