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转发〈钦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钦州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校,幼儿园:
现将钦州市教育局《转发〈钦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钦州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钦市教安稳[2011]3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要求,对本校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同时做好如下工作:
一、在按照市教育文件做好消防排查的同时,要根据学校的实际,认真排查如下安全隐患:
1、楼梯转台狭窄且建有楼梯间的,如校舍较充足,可确定时间拆除。
2、对厨房及柴房、杂物房进行一次检查,如摆放零乱、易引发火灾的要坚决整治。
3、我镇各校的用电线路都较为陈旧,特别是电线离方桁、易燃物较的线路,要注意进行排查。
二、此次活动时间为100天,各校要在放假前先进行一次自查,做好检查记录。
以上通知,希认真执行。
附:钦州市教育局转发《钦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钦州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灵山县沙坪镇中心校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