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职称评审考核推荐委员会暨严格做好教师申报职称证件审核的通知
各校,中心幼儿园: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灵教职改[2014]1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教师职称申报工作,严格执行证件审核制度。特通知如下:
一、成立职称评审考核推荐委员会
组 长:黄万新
副组长:李铭斌
成 员:李铭超 卢美宗 方镇强
二、相关学校要严格做好教师申报职称证件证明的审验和开具工作。
1、所任科目循环教学的证明(要从任本职算起,即申报一级要从获得二级职称算起)。相关学校要认真查看往年课程,核实本校申报职称教师的任教经历后,才开具证明,同时盖章签字。证明格式《( )老师任现职以来承担学科课程教学工作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2、担任班主任或者德育教师的证明。要认真查核学校的任课工作安排表和一览表,核实无误后才开具证明(证明格式详见附件)。确定办法详见原下的自治区文件的评审条件。
附件:1、( )老师任现职以来承担学科课程教学工作证明材料
2、证明(担任班主任或德育教师)
沙坪镇中心校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