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幼儿园)作出坚决抵制“会所中歪风”承诺的通知
各校,中心幼儿园:
根据中共灵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灵山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的通知》(灵群办发〔2014〕55 号)精神,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本单位在职教职工(含在职公益性岗位及各种在职临时聘用人员)签好个人《坚决抵制“会所中歪风”承诺书》,填写好《单位作出坚决抵制“会所中歪风”承诺的报告》,存档备查(填写日期请写2014 年7 月2
日),并于7 月9 日前将《单位作出坚决抵制“会所中歪风”承诺的报告》发到中心办公室电子邮箱:sp6671045@163.com,联系电话:6671045。
《单位作出坚决抵制“会所中歪风”承诺的报告》请各单位按照格式自行打印。
附:转发《关于进一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的通知(灵群办发〔2014〕55 号)
沙坪镇中心校
2014 年7 月8 日 |